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水煮活人的真相是什么?
福王确被起义军杀害,但“被煮食”系后世夸张与抹黑,真实情况应为尸体被收殓安葬。关于明末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制成“福禄宴”的说法,正史与野史记载存在差异。《明史》明确记载朱常洵死后,其承奉官伏尸痛哭,请求收殓,起义军允许用桐棺装殓尸体,二人随后自缢。
洛阳城破后,福王朱常洵被生擒活捉。贪生怕死的朱常洵一见到李自成,就体如筛糠,一个劲地叩头乞求饶命,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朱常洵,怒斥道:你身为亲王,富甲天下。在这如此饥荒之年,不肯拿出毫厘赈济百姓,你真是个奴才。
根据记载,当时福王朱常洵在李自成打到洛阳的时候,河南遍地饥民,因为天灾人祸,河南北行是相互易子而食,往来平叛经过的官军看到灯火辉煌的福王府时,都说:“王府有金银百万,但是我们这些人就要死在贼手了。”南京兵部尚书正好听到士兵的话,很是惊惧就把各种关系厉害告知福王,福王不以为意。
第三,被义军所杀。平日里鱼肉百姓、强抢民女的朱常洵已经让百姓们极度厌恶,几乎没有人不恨这个三百斤的大胖子。在明朝末年的时候,农民起义接连爆发,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闯王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了。
朱常洵被李自成煮了吗,历史依据是怎样的?
1、李自成攻破洛阳后,朱常洵逃亡,但最终被起义军抓获。野史上记载,朱常洵的尸体被李自成剔去毛发,拔掉指甲,与鹿肉一同炖煮。也有野史记载,朱常洵死后,当地百姓对他恨之入骨,将他的尸体剁成肉酱,与鹿肉混合,作为酒菜,称之为福禄酒。
2、然而,1942年在孟津县出土了关于福王朱常洵的《圹志 》,上面详细的记载了闯王李自成攻破洛阳的日期,以及处死朱常洵的经过,比较符合史实的一种说法,就是李自成攻破洛阳以后,朱常洵藏在迎恩寺内,被李自成抓到,第二天在周公庙内被处死。
3、据《明史》和《圹志》记载,福王(朱常洵)被义军杀害后,尸体仍存,所以他被李自成煮成肉汤的说法并不正确。彭孙贻在《流寇志》中提到,福王朱常洵在被李自成抓住后,苦苦祈活,让李自成十分鄙视。
4、支持烹杀说的依据《明史》《甲申传信录》等史料明确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后,将福王朱常洵烹杀并分食,称“福禄宴”。这些记载成为后世传播最广的版本,尤其是《明史》作为清朝官方史书,其权威性强化了这一说法的可信度。
5、根据明朝时期的史料《流寇志》、《明史》和《圹志》中的记载来看,福王朱常洵其实是被李自成赐死后自尽的,但是福王朱常洵生前是遭受了折磨的,但是绝对不是被活活煮死的。
6、关于李自成杀朱常洵煮成汤的说法: 这不是历史事实。虽然野史中有这样的记载,但《明史》等正史中并未提及此事。 1986年出土的墓志铭以及《明史》均表明,福王朱常洵是在洛阳城破时英勇抗敌,与城俱亡的。尽管这可能存在子孙后代对福王的美化,但被煮成汤的说法显然缺乏确凿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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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王朱常洵真的被李自成给煮熟了吗?
福王确被起义军杀害,但“被煮食”系后世夸张与抹黑,真实情况应为尸体被收殓安葬。关于明末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制成“福禄宴”的说法,正史与野史记载存在差异。《明史》明确记载朱常洵死后,其承奉官伏尸痛哭,请求收殓,起义军允许用桐棺装殓尸体,二人随后自缢。
关于“谁把福王给煮了”这一问题,历史上明确记载的是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所为。背景与事件经过:明朝末年(1641年),李自成攻破洛阳,俘获万历皇帝之子、明神宗之孙——福王朱常洵。福王以贪婪奢侈闻名,百姓对其积怨极深。
他的尸体被分成了两部分,头颅拿去做政治用途,即示众;而三百多斤的躯体,被李自成命人剃掉妙法,拔掉指甲,杀了几条鹿作为佐菜,一起放在好几口大锅中给煮了。李自成特地给自己开了一次“别开生面”的庆功酒会,主菜就是被煮了的福王朱常洵,即所谓的“福禄酒会”。
在这种情况下,杀死朱常洵或许是必然的,但将其剁了煮成肉汤这种极端残忍的行为,可能更多是出于民间的想象和传闻。据《明史》和《圹志》记载,福王(朱常洵)被义军杀害后,尸体仍存,所以他被李自成煮成肉汤的说法并不正确。
所以朱常洵是被煮了的,因为当时的朱常洵是有三百斤的,所以当时在李自成攻入洛阳之后,他并没有犒赏军队,而是让大家把朱常洵给煮了,然后吃掉朱常洵的肉。但是从挖掘出来的墓志里面可以看出,其实在洛阳遇难的时候,朱常洵还是像个真正的王爷的,他挺身反抗,最后和洛阳一起灭亡了。
结论李自成攻克洛阳时确曾俘虏福王朱常洵,后者最终遇害,但“烹杀并分食”的“福禄宴”情节争议极大。综合史料立场、李自成政策矛盾及缺乏直接证据等因素,更合理的推断是:清朝史官为丑化李自成,可能对朱常洵之死的细节进行了夸大或虚构。这一结论符合清朝“正统”史观对农民起义领袖的负面定性。
请高人帮列举汉代及汉代以前的历史中记载吃人的记录。谢谢
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,他生病时不想吃饭,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,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,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。元和年间,节度使张茂□常吃人肉,后来到朝中任职,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,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:「人肉腥且,争堪吃?」代宗时,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。
汉代:起义军与军阀的暴行新莽时期,绿林起义军“煮人而食,白骨蔽野”,赤眉军攻入长安后“生食长安小儿”。建安二年,袁术称帝时江淮间“人相食”,甚至出现专门贩卖人肉干的“脯人”职业。刘备在徐州失败后攻打广陵,军粮断绝时“吏士大小自相啖食”。
在中国历史上,“人吃人”的事件层出不穷,记录在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、《旧唐书》、《新唐书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《明史》等正史中有大量详细的记载。自秦朝灭亡起,至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,正史中记载的“人吃人”时期达到了118个。
典型事件战争与军粮:东汉末年曹操缺粮时,程昱曾劫掠本县,以人肉干充军粮;唐末黄巢围困陈州时,将活人放入石碓捣成肉糜作军粮;唐代安史之乱中,张巡为守城杀妾飨士,后城中“人相食”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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